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道路普通貨物運輸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提升行業整體安全水平,特制定本實施細則。本細則旨在為道路普通貨物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的建設、自評、申請、考評及持續改進提供明確、可操作的具體指引。
一、 適用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所有從事道路普通貨物運輸經營活動的企業,旨在指導其建立、實施、保持并持續改進安全生產標準化體系。
二、 考評依據
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等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行業標準,以及交通運輸部關于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相關文件要求。
三、 考評原則
- 企業主導,政府推動: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應自主建設并運行安全生產標準化體系;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和考評。
- 統一標準,分級考評:執行國家及行業統一的標準要求,考評工作按照企業申請等級(如一級、二級、三級)分級組織實施。
- 注重實效,持續改進:考評工作應關注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實際運行效果,推動企業建立自我檢查、自我糾正、自我完善的持續改進機制。
- 公開公正,科學嚴謹:考評過程應公開、公平、公正,考評方法科學,程序嚴謹,結論客觀。
四、 考評內容與評分標準
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體系共包含十六個核心要素,涵蓋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全過程:
- 安全目標與管理機構(權重10%):企業應制定明確的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建立、健全覆蓋各層級、各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機構和責任體系。
- 安全責任體系(權重10%):建立健全從主要負責人到一線從業人員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定期進行考核與獎懲。
- 法規與安全管理制度(權重8%):及時識別、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并據此制定、完善本單位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 安全投入(權重5%):按規定足額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保障安全設施設備、教育培訓、隱患治理等方面的資金需求。
- 裝備設施(權重12%):營運車輛技術狀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定期進行維護、檢測和評定;停車場、辦公場所等固定設施應符合安全要求。
- 科技創新與信息化(權重5%):鼓勵應用車輛動態監控、主動安全智能防控等先進技術,提升運輸過程的安全管控能力。
- 隊伍建設(權重10%):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須具備相應的安全管理能力;駕駛員等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崗前、在崗安全培訓和考核,并建立規范的從業檔案。
- 作業管理(權重15%):這是核心環節,包括運輸任務的合理調度、行車路線的安全評估、貨物裝載規范的執行、運輸過程中的動態監控、駕駛員行車前安全告知、途中停車與交接管理、極端天氣與復雜路況下的應對措施等。
- 危險源辨識與風險控制(權重8%):系統開展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確定重大風險并制定有效的管控措施。
- 隱患排查與治理(權重10%):建立常態化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對發現的隱患實行登記、評估、整改、銷號的閉環管理。
- 職業健康(權重2%):關注從業人員的職業健康,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防治職業病。
- 安全文化(權重3%):積極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營造“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文化氛圍。
- 應急救援(權重5%):制定并完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定期組織演練。
- 事故報告、調查與處理(權重5%):按規定及時、準確報告事故,積極配合調查,嚴肅處理責任人員,落實防范措施。
- 績效評定與持續改進(權重5%):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對體系運行的有效性進行績效評定,并根據評定結果制定改進計劃。
- 檔案管理與信息報送(權重2%):規范安全生產記錄和檔案管理,及時、準確向主管部門報送相關信息。
五、 考評程序
- 企業申請:企業根據自評結果,向相應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交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申請及相關材料。
- 受理與初審:主管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組織考評組。
- 現場考評:考評組通過查閱文件、記錄、檔案,現場檢查設備設施、作業過程,以及與管理人員、從業人員訪談等方式,依據考評細則逐項評分。
- 考評結論:根據現場考評得分和關鍵項目符合情況,形成考評結論(達標、不達標)。
- 公示與發證:對擬達標企業進行公示,無異議后由主管部門頒發相應等級的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證書。
- 復核與抽查:達標證書有效期通常為3年。期間,企業應每年進行自評并提交報告;主管部門組織定期復核和不定期抽查。
六、 監督管理
-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對轄區內道路普通貨物運輸企業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運行和考評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 對在考評中弄虛作假、或在達標后安全管理嚴重滑坡、發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企業,將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降低達標等級或撤銷達標證書等處理。
-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應作為行業誠信考核、運力發展、評優表彰等工作的重要參考依據。
七、 附則
- 本細則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 各地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本細則框架內制定更具體的實施方案。
-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通過本細則的全面推行與嚴格執行,將有效引導道路普通貨物運輸企業夯實安全基礎,落實主體責任,構建長效機制,從而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道路貨物運輸行業安全、健康、可持續發展。